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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杨子江 龙思惠)6月1日,湘西州禁毒办、吉首市禁毒办联合吉首市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在湘西州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吉首市法院等地开展“欢乐六一·禁毒‘童’行”主题禁毒研学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的禁毒意识和法律意识,助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活动中,检察官以案释法向己略小学、双塘联合小学等50余名同学讲解毒品及毒品危害等相关知识,以现场问答方式与同学们互动交流,帮助增强拒毒、防毒意识和能力。
随后,在吉首市法院审判庭,同学们现场旁听了一起由吉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贩卖毒品案件公开宣判。
在该起案件中,被告人刘某某在吉首市先后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3次,被告人向某以牟利为目的从被告人刘某某处为他人代购甲基苯丙胺1次,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经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向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同学们认真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切身感受了毒品的危害和法律对毒品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态度。
通过开展教育研学和庭审观摩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近距离了解到毒品带来的巨大危害,学习掌握毒品预防知识,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观念,加深拒毒禁毒意识,坚决对毒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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